检测应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
1) 申报检测时,需向检测机构提供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
2) 检测机构受理检测申请,安排检测日期。
3) 检测中检测仪器必须经--法定计量单位检验合格,检测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保证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4) 检测前,受检单位应组织好应组织好各受检系统的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系统情况介绍,检测中,受检单位有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在场,配合检测人员工作。
5) 检测工作结束,主检员应向受检单位通报检测情况,对有争议的项目,主检员可决定当时复检。
6) 主检员组织检测员根据各系统检测的原始记录,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编写《检测报告》,经检测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签发《检测报告》。
7) 受检单位领取《检测报告》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有关资料及原始记录由检测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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